泡棉製造工廠火災災例 某泡棉製造工廠於92年11月22日(週六)上午九點多於A區(實驗室)發生爆炸。氣爆後A區RC牆變形、破壞,甚至震落。引發其他廠區起火燃燒,10分鐘後再度引發第二次爆炸。因廠區內放置大量易燃品(泡棉、保麗龍及化學物質),火勢一發不可收拾將B∼G棟連棟廠房燒毀。震波範圍內石棉瓦四處飛散、鐵架崩塌,及火場內因火載量大未被震波直接波及處,亦因大場溫度高而致鐵架彎曲變形。此意外造成A∼G棟廠房全毀,H棟玻璃全毀,內部設備部份破壞,並造成四人死亡,一人重傷之慘劇。
依製程反應、災害現場研判,應為A區實驗室於研發作業時,各項藥劑、氣體調配比例變更,引發劇烈反應而致爆炸。亦有可能為抑制反應速率之N2氣體供應管線阻塞,或供應量不足(因現場H2、O2、N2鋼瓶僅有一瓶,無備用鋼瓶)致無法足量供應反應所需。依A區RC結構被震波破壞程度判斷,其爆壓強度於A區應至少為3∼4psig(0.2068∼0.2758barg)。而鄰屋依玻璃被震碎程度判斷其爆壓約為0.5∼1.0 psig(0.03447∼0.06894 barg)
B∼G棟同為鐵皮造石棉瓦斜屋頂,且為連棟設置,廠內放置高火載量之易燃物品,故一起火燃燒時火勢蔓延全區,致造成廠區全毀,建築物因震波及高溫而崩塌變形。由於巨大震波所及廠內結構之RC碎塊、鐵皮等四處飛散,波及鄰屋之玻璃及廠外之自小客車,另高溫亦造成鄰屋外牆之受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