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線系統(Wiring systems)
電纜和管路系統應符合下列規定。
7.9.1一般規定(IEC60079-14:9.1)
除了本質安全之安裝外,使用鋁質導體材料時,應該使用合適的接頭其截面積至少應有16mm2。
7.9.1.1避免損壞(IEC60079-14:9.1.1)
電纜系統和附件應安裝應安裝適用位於避免曝露於機械破壞和腐蝕或化學影響(例如溶劑)和熱效應之處。
如果電纜或管路系統會受到振動,他們應設計可以承受振動不受破壞。
7.9.1.2無被覆單心線(Non-sheathed single cores)(IEC60079-14:9.1.2)
無被覆單心電纜不可用於活線導體,除非他們安裝在配電盤、箱或管路系統內。
7.9.1.3 接線(IEC60079-14:9.1.3)
電纜和管件與電氣器具之連接應符合特定保護型式的需求。
註:
1.特定電纜的材質如果會出現相當量”冷流”(cold flow)特性而影響器具的保護型式時。使用這些電欖時應有適當之電纜入口裝置。例如:電纜入口裝置沒有壓縮及封閉之功能會有”冷流”之特性。
2. 冷流可更完整敘述為是熱塑材料在室溫壓力下之流動。
3.電纜入口裝置如果與束緊裝置不配合時,應將電纜充分束緊。此種電纜入口裝置應標示”x”。
7.9.1.4 未使用之開口(IEC60079-14:9.1.4)
電氣器具上為了電纜或管件之進入而設,但未使用之開口應將其用適合的保護型式之塞子零件封住。只有本質安全器具例外。此種塞子只在使用特殊工具時才可將其卸下。
7.9.1.5 易燃物之穿越和累積(IEC60079-14:9.1.5)
當管道、通道、管線或溝道用來裝置電纜時,應注意避免易燃性氣體、蒸氣或液體藉配線系統之連接從 1區通到其它區。同時避免易燃氣累積在糟內。
這些注意事項包含管道、通道或管路之密閉性。對於溝道而言,有時可用充分通風或充沙方法保持隔絕。
管件在特殊狀況時電纜線(有壓差時)接頭應密封,如果需要,應避免液體或氣體穿過。
7.9.1.6 線路穿過危險區時(IEC60079-14:9.1.6)
線路如從一非危險區穿過危險區至另一非危險區,在危險區之部分應符合該危險區等級之規定。
7.9.1.7 偶發接觸(IEC60079-14:9.1.7)
除非為了追蹤熱度,金屬鎧裝/電纜被覆和含有易燃性氣體,蒸氣或液體之接觸應避免。通常電纜線外部非金屬之被覆已足夠提供此種絕緣性要求。
7.9.1.8牆上之開口(IEC60079-14:9.1.8)
電纜和管線在危險區和非危險區間牆上之開口應充分密封。例如用沙封或灰泥密封。
7.9.1.9 連接(IEC60079-14:9.1.9)
電纜在危險區,應用上應不中斷。如果不可避免時,接頭除了在機械性,電氣性和環境外應:
(a)置於箱殼內,並適合於該區之保護型式。
(b)接頭應不受機械應力,且應依製造商之建議充填樹脂、複合物或套入熱縮套管。
導體連接除了管件接至耐壓或本安線路應只能用壓著接頭,固定螺絲接頭,焊接或銅銲。如果接頭使用適當機械工具支持在一起後再焊接亦可以。
7.9.1.10 導線端點之保護(IEC60079-14:9.1.10)
如果多心導線尤其是細導線,湍點應避免其散開。例如使用電纜夾或心線端套管,或端子之型式,但非只使用焊接方式。
機具保護型式之沿面距離和空間距離不可因使用之方法,使導體連接至端子時使其減小。
7.9.2 使用於0區之電纜系統(IEC60079-14:9.2)
保護型式"ia"之安裝要求定義於12節之說明。使用於0區之其它機具應符合國家水準之核可(5.2.1節)。
7.9.3 使用於1區和2區之電纜系統
適用於1區和2區危險區域之電纜系統安裝應注意下列事項:
7.9.3.1固定式機具之電纜(IEC60079-14:9.3.1)
熱塑被覆電纜,熱凝被覆電纜,橡膠被覆電纜,或金屬絕緣電纜可以做為固定式的配線。
7.9.3.2 可攜式和可移動式機具之電纜(IEC60079-14:9.3.2)
可攜式和可移動式電子機具使用之電纜應有厚重之聚乙烯或其它相當之合成橡膠被覆或厚硬橡皮被覆電纜,或電纜有相當堅固的構造。導線之截面積最小應有1.0mm2。假如需要電氣保護導線,應該和其它導線一樣的分開絕緣,同時應在電源線保護層內。
可攜式之電氣如果在電壓未超過250V,額定電流未超過6A時,可使用普通硬橡膠電纜連接,或其它相似合成橡膠電纜或具相當堅固結構之電纜。但這些電纜不適用可攜式或可移式電氣可能曝露於強力機械應力時,如手提燈、腳踏開關、桶幫蒲。
假如可攜式或可移動式電氣,有金屬軟性鎧裝或護網在電纜內時,不應只使用此為接地之工具,除非其有足夠導電度且和其它零件皆連接很好。
7.9.3.3 彈性電纜(IEC60079-14:9.3.3)
彈性電纜使用於危險區者有下列數種:
A.普通硬橡膠保護性電纜(Ordinary tough rubber sheathed flexible cables)
B.普通硬PC保護軟軟性電纜(Ordinary polychloroprene shethed flexible cables)
C.特硬橡膠保護性電纜(Heavy tough rubber sheathed flexible cable)
D.特硬PC保性電纜(Heavy polychloroprene sheath)
E.塑膠絕緣電纜相當於普通硬橡膠保護軟性電纜。
註:如缺乏CNS(IEC)標準時,可參考國家或其它標準。
7.9.3.4 火燄延燒(Flame propagation) (IEC60079-14:9.3.4)
固定式電纜配線應有防止火焰傳導的特性。使其能耐火(IEC332-1),除非電纜是放於地下或在充沙之管中或其它保護著火之方法以防產生著火。
7.9.4 管件系統(Conduit systems) (IEC60079-14:9.4)
如缺乏CNS(IEC)標準時,可參考國家或其它標準。
管件在下列狀況時應使用密封接頭:
(a)進入和離開危險區處
(b)正常操作有引火源時,距離箱殼450mm以內
(c)所有在箱殼有牙洞、接合面或終端處管件直徑在50mm以上時
以減低某些氣體在耐壓防爆箱內之疊壓效應
應將管件上所有之螺牙上緊
如果管件被用來當成保護導體時,螺牙接頭應能承受線路用保險絲或斷路器保護下之故障電流通過。
如果管件是安裝在腐蝕性高之區域,其材質應能耐蝕或有足夠之抗腐蝕保護。金屬的混合物會造成電化學腐蝕現象應該避免。
當電纜安裝在管件系統時,密封接頭應充填一種不會收縮和不受危險區內化學物之影響密封接頭化合物是用來限制疊壓效應以避免熱氣從含有引火源之殼進入管件系統。同時避免危險氣體進入非危險性區域。
化合物在密封接頭內之深度應至少等於管件的直徑,且不可少於16mm。
無被護絕緣之單一或多心電纜線亦可使用於管件系統中。但是當管件內含有三條電纜以上時,電纜之總截面積包含絕緣物,應小於管件截面積的40%。
長管件之配線箱應有適當的洩放裝置,以確保凝結水之洩放。另外,電纜線之絕緣亦應有適當之防水性。
為了符合箱殼的保護等有時需將管件與箱殼間做密封處理(例如:藉用密封墊片或將螺牙封膠)。以及將導線和管件間密封(例:使用密封接頭)。
註:如管件為唯一之接地連接工具,螺牙密封膠不可減低地線接地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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