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區劃的種類
以防止火災擴大為目的而設置之防火區劃及防煙區劃,可再區分為面積區劃、層間區劃、豎道區劃、用途區劃等四種基本區劃;如下圖所示。
面積區劃(或分區區劃)
一定樓板面積以內實施之防火(煙)區劃,用以防止火災之火焰及煙之大範圍擴大,通常以防止水平方向之延燒及煙流動為目的,亦即在一定較大面積之樓層做分區區劃,使發生火災區域與同樓層之其他區域隔離。
層間區劃(或樓層區劃)
為防止火災向其他樓層,特別是向上樓層延燒擴大,在各樓層所設定之區劃,此層間區劃之構成,以樓地板層(防止室內向其他樓層之延燒)及外壁拱肩牆、屋簷等(防止自建築物周圍向其他樓層之延燒)為基本構造,一般要特別注意,殘留在樓地板內埋設錯誤的給(排)水管、電線(纜)管等管路,可能成為火災區劃疏於保護之處。
豎道區劃(垂直區劃)
樓梯間(含電梯、電扶梯、物梯)、排煙道、豎井(垂直管道間)等非水平樓板區劃部份皆可視為豎道區劃。由於垂直動線空間,在火災時容易形成火焰傳播及煙氣擴散的通道,所以應特別慎重加以區劃,另外構成建材為防火構造或以不燃材料建造的牆壁為原則,並配合使用甲種或乙種防火門。垂直通道中熱氣流擴散速率遠高於水平通道者,倘被煙氣竄進,常會成為煙氣遠距離擴散之途徑,因此應特別注重區劃之完整性、閉合性。
用途區劃(使用區劃)
在同一建築物內兩種以上不同使用方式及管理形態的空間同時存在時,為防止危險相乘應予以區劃,起火危險及延燒危險性較高的部分須與其他部分隔離,又避難者較多時可能造成避難混亂的場所亦須與其他部份隔離加以保護。另其構成部材為防火構造或不燃材料建造,及開口部使用甲種防火門。